2016年11月,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下称:省食药院)与求是达明达成战略合作——《法人治理结构建设》项目正式启动。
省食药院主要承担食品、药品、化妆品检验检测任务,以及食品、药品、化妆品技术及检验技术的研究工作,科研与技术实力在全国食药系统排名前三,承担大量的国家级科研、食药检验任务,为全国人民食、药安全作出了重大的贡献,连续8年被评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工作部署《山东省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省食药院要在2017年3月完成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
一、 任务紧急
由于是山东省内首批推进事业单位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因此省食药院对于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了解不多,在详细了解工作内容之后,深感任务之重。
经省食药院党委会研究,通过了与咨询机构合作的提议,经多方了解和多次沟通,决定由山东求是达明负责省食药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相关工作。
二、 政策解读
针对上述情况,求是达明咨询顾问迅速整合资源,通过外部调研掌握国家及省级相关事业单位改革、成立法人治理结构的政策,并与食药院各级领导深入沟通研究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的关键点,明确了坚持党的领导的基本原则,重点突出实施法人治理结构、落实八项自主权,形成了省食药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方案》,并依据工作方案展开工作;
三、 形成方案:
《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1. 搭建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架构;
2. 明确法人治理结构成员职责、权利与义务;
3. 起草《理事会议事规则》、《管理层议事规则》;
4. 完善配套措施思路,包括:人力资源、科研管理、资源与财务管理等。
依据工作方案逐步推进各项工作,同时起草了《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章程》。
四、 工作推进
1. 2016年11月初完成《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方案》并上报举办单位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同时着手起草《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章程》;
2. 4月28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省食药院干部职工大会上宣布新领导班子任免决定,任命理事长、执行理事、副院长等重要领导职务;
3. 积极与举办单位沟通,确定监事与外部理事人选;
4. 6月8日,省食药院召开首届理事会成立大会,省食药院率先在全国食药系统内成立法人治理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