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价即经营”是稻盛和夫老先生经营十二条的第六条,也是“京瓷哲学”的第六十五条,定价是领导的职责,价格应定在客户乐意接受,公司又盈利的交汇点上。
根据商品的价值来定价
定价的普遍性原则是“判断顾客乐于接受的最高价格”。但仅凭着点,还是无法保证企业经营的成功。因为有时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定价成功,销售理想,可企业却无法盈利。其问题就出在价格设定完成后的环节,即“如何以既定价格获取利润”。以厂家为例,生产环节的成本控制决定了利润的有无和高低。在如今这种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不能仅靠“成本价+目标利润”这种单纯的数值叠加来计算售价,必须先根据商品的价值和市场的情况来制定售价,然后以利润为目标,逆向调整成本价,这才是符合市场经济实情的方法。我们应该秉着这样的“售价优先原则”,努力思考如何根据既定售价来降低成本价,这正是企业经营的关键。
降低成本是改变思维的催化剂
虽然定价时遵循了“顾客乐于接受的最高价格”的原则,但随着各项费用的产生,导致利润不断减少。唯一的解决方法是“彻底思考如何降低成本”。可许多企业却想当然地通过“累加法”来计算成本,自然会出现“价格压迫经营”的情况。在如今这个时代,技术人员必须“以市场价格为纲”,进行产品的设计研发,以谋求企业的收支平衡。如果大家都只会通过对材料供应商的压价来降低自身的生产成本,那么整个制造业的所有企业早晚都会陷入赤字的泥潭。
定价是领导的职责
所谓定价,定的是“顾客乐于接受的最高价格”。不管是承揽类业务还是其他业务,“价格便宜生意来,价格昂贵生意去”是人人都明白的道理,所以才要找出“最高成交价”。不能轻率地让业务员随意定价,必须由负责经营的高层定夺。首先要参看业务员收集的相关资料和信息,然后彻底调查、辨别真伪,在此基础上才能做出决定。如果业务员不动脑筋,对客户唯命是从,只知道依靠“比竞争对手更低的价格”来获取订单,那么公司根本无法维持运营。
产品的利润大与小取决于经营者本身,在追求利润最大的基础上来定价格。产品在销售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市场、客户、产品本身,最终将定价达到客户的满意,实现双赢。(求是达明 杨剑锋)